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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正式发布
日前,《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由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实施。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一般专项规划,自2020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陕西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在深入课题研究基础上,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市(区)金融局(办、服务中心)、省级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严格履行规划编制程序。2021年7月28日《规划》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9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9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规划》基本构架
《规划》分4章、46节,共约1.4万字。第一章全面总结我省“十三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工作取得成绩、发展基础,以及“十四五”陕西金融业发展机遇和挑战。第二章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章从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创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区域金融差异化发展、深化国际金融合作、加强金融人才建设、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提出了陕西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第四章提出了本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省金融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了资产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稳定增长。
(二)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新发展格局,巩固金融业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服务百姓普惠金融能力和金融风险防控处置能力,基本形成整体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运行秩序稳定的“大金融”格局。
具体目标:一是金融业贡献度稳步提升。到202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9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9%,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8%左右,金融业资产规模达到8万亿元。二是金融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优。引入国际、国内一流金融机构在陕设立区域性或功能型总部。加大五类机构行业培育力度,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做强做优。三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末,全省本外币存款突破7.5万亿元,贷款突破6.5万亿元,当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到8000亿元以上。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120家,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占比达到30%。保费收入达到16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4.4%,保险密度达到4000元/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力争达到15%。私募创投机构管理基金规模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稳定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中型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平稳化解,债券市场力争不发生违约事件。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金融秩序保持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地方金融综合实力,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壮大新兴金融组织、加快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二是支持创新创业,创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支持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创新科创融资模式、完善科技保险机制。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包含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融合发展、推动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民生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四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点发展债券市场、推动区域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提升保险服务功能。五是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区域金融差异化发展。包含加快建设西安丝绸之路金融中心、推动区域特色金融差异化发展。六是推动金融服务业开放,深化国际金融合作。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提升自贸区金融服务水平、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七是加强金融人才建设,创新金融人才发展机制。提升金融人才工作水平、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八是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四、《规划》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将金融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支持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规划考核评估机制,对预期性目标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形成规划实施合力。